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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置涉案款公告
时间:2024-01-30 09:34:00  来源:  作者: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置涉案款公告

 

  我院在之前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李某某、沈某某等3人诈骗案件中涉案财款共计人民币31995元未处置。现因无法找到以及联系该涉案财款所有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望该涉案款合法所有人(中国香港籍被害人梁誉琛、王子绅、李承蜂,中国香港籍line昵称为MinG61565471的被害人、电话号码为85297227530的被害人、WhatsApp聊天软件账户名称“阿峰”的被害人、微信昵称为Anthony 赵的被害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扣押物品决定书、收据、法院生效判决书等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院申请领取。
  本公告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我院将按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款按照无主款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郭湛
  联系电话:0735-8622201  18273501083
  特此公告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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