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桂东县人民检察院网站!
您好!今天是
首页 > 检察风采
【2019年46 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邝邦永一行到桂东县院调研督导检察工作
时间:2019-11-27 11:32:00  来源:  作者:
 

  11月27日,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邝邦永一行到桂东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案件管理工作及督导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落实情况。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军华,在家院领导,案管中心及监察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我院副检察长徐练华,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李常春分别对今年以来案管工作和落实《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军华向督察组汇报了我院案管中心今后工作的短期任务和长远目标,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落实情况作了表态发言。邹检指出,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我院从内部管控、从干警自身做起,强化记录报告制度;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加强检务督察,严守规定红线。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常态化摸排本院干警办案过程中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关键部门、敏感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市院案管中心主任肖思清充分肯定了我院案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重点对检察统计、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年度业态分析、重大敏感复杂案件把关、加强调研信息材料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督察组还对我院2018年以来的相关资料和卷宗,重点核查了有无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问题。

  

  

  通过听、看、查等一系列工作,邝检分别对我院的案管工作和关于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邝检指出,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案管工作,措施推进得力、流程动态监控充分到位、统计分析精准细致、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基础建设不断完善,案管工作始终位居全市第一方阵。邝检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案管工作的重要性。案管部门肩负监督、管理、参谋、服务四大职责,是统筹全院业务条线的中枢。二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案管各项工作。进一步将案件质量评查跟绩效考核挂勾,同步推进将司法档案结合起来,定期与业务部门面对面沟通交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强化案管工作。三要注重质效,充分发挥案管职能作用。以问题为导向,重在解决实际问题,比如规范了执法办案、提高了案件质量、提升了公信力、没有履犯履改的情况等等,就是真正取得了实效。

  针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邝检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二要学习文件,明确要求。要组织对“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认识,特别是学习文件中禁止性规定和记录报告的要求,掌握填报注意事项。三要加强督促,抓好落实。严格按照记录报告程序,如实上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表》,做到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四要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按照上级要求,从上至下,从机构、人员、记录、填报、核查、追责等方面落实好要求,各部门明确分工,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每月向院纪检监察室报告、每季度向市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主办:桂东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城关镇郴桂路11号 电话0735-8622201

技术支持:捷报技术 湘ICP备11018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