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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7-20 11:20:00  来源:  作者:桂东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桂东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全额拨款40现有在职在岗在编职工33离退休13临时工10车辆编制5现有车辆6主要职责:我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维护司法公正。内设机构:监委会、办公室、政工室、侦查监督室、公诉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室、民刑室、控告申诉室、职务犯罪预防局、法警大队、林业检察室、案件管理局。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2016年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739.4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350.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2万元。

2、支出预算73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56.6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专项支出384.7万元。

三、2017年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1、收入预算805.53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365.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7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66.09万元主要是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增加。

2、支出预算80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72.8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专项支出449.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66.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9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5.17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预算81.40万元主要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费用。

2、三公经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6.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0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运行费3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6.54万元相对比2016年减少21.2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核减公务用车数量,相应核减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一般预算拨款14.6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国有资产总额:1144.03万元。其中:(1)房屋占有使用情况:房屋价值738.59万元;2)专用设备占有使用情况:专用设备价值21.26元。

5、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26.8万元其中:货物类58万元、服务类20.8万元、工程类48万元。

 附件:桂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_[517]桂东县人民检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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